老人多坐6370天牢能获国赔吗 高额赔偿申请引关注。云南大理77岁男子杨徐邱因被错误羁押6370天(约17.5年),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1911万元。这笔赔偿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302万余元,精神损害抚慰金908万余元股票配资门户平台,以及住房及后续费用500万元(含医疗费、身体保养等)和一套住房。
根据《国家赔偿法》,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按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,精神抚慰金可根据损害后果酌情确定。杨徐邱因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于1994年被判处死缓,2020年刑满释放。2024年再审认定故意杀人罪“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”,仅以强奸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,刑期已于2003年执行完毕。因此,从2003年7月3日至2020年12月9日,共计6370天的羁押被认为是错误的。
2025年6月22日,杨徐邱提交了赔偿申请,云南省高院当日受理,并应在两个月内作出决定。然而,由于案情复杂,云南省高院在8月22日决定延期作出赔偿决定。
杨徐邱申请的精神抚慰金远超人身自由赔偿金的三倍,通常不超过35%。他需要证明长期羁押导致了严重后果,如精神疾病或社会评价严重贬损,并且这些后果与侵权行为直接相关。在实务中,这类高额精神抚慰金的支持较少。
如果最终判决有罪(如本案中的强奸罪成立),部分观点认为超期羁押不必然触发赔偿,需证明程序违法或证据不足。但《国家赔偿法》明确:只要撤销原罪名或终止追责,即可主张赔偿。杨徐邱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精神抚慰金比例与非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。云南省高院的延期决定可能源于赔偿金额巨大及法律适用复杂性。
本案后续需关注两点:法院是否突破常规支持高额精神抚慰金;医疗、住房等诉求的论证是否充分。同类案件中,赔偿多限于人身自由损失,若杨徐邱成功突破股票配资门户平台,可能成为国家赔偿标准调整的重要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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